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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直接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马克思主义政绩观中国化进程以“人的解放”为终极目标,以历史具体性分析、矛盾分析法构建实践检验标准,始终将人民性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并通过从“群众利益”标准到“以人民为中心”标准的演进,形成党性与政绩观的双向建构关系。当前部分干部存在重数据轻民生的政绩认知偏差、重晋升轻责任的信念动摇、重痕迹轻实效的实践异化等“知信行”脱节问题。为此,应构建“理论认知—价值认同—行为养成”的闭环保障机制,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正确政绩观的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关键词: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多维视角;实践进路;以人民为中心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领导干部的政绩观直接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确立了根本遵循,更向奋进中国式现代化征程发出了时代动员令。然而,部分领导干部对“政绩观为谁树”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认识模糊,对“树立什么样的政绩”把握不准,对“靠什么树政绩”掌握不全面,影响了这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因此,本文围绕新时代领导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展开,拟从理论溯源、党性修养、存在问题和实践路径四个维度进行分析探讨,更好地激励领导干部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中,时刻保持居安思危的政治清醒、不断增强坚如磐石的战略定力、以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奋进姿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
一、理论溯源:马克思主义政绩观的中国化时代化演进
马克思主义政绩观作为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理念的重要理论,其中国化进程既吸收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更扎根于中国实践。马克思主义政绩观中国化的历史演进,始终遵循实践—理论—实践的螺旋式递进发展规律。在理论维度上,始终恪守“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价值底色,通过“人民性”的坚守实现理论的历史延续;在实践维度上,依据不同历史方位进行创造性转化。
(一)以“人的解放”为价值导向,筑牢马克思主义政绩观的思想理论基础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的无产阶级根本立场,包含了政绩主体的阶级性建构、价值尺度的规范性确立与实践路径的历史性演绎三个核心向度。在政绩主体建构层面,无产阶级政党通过超越资产阶级政党部分利益代言人的局限,确立与资产阶级政党根本不同的政治立场,成为历史唯物主义政绩主体。在价值尺度确立层面,构建超越功利主义的价值坐标系,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实现对资本逻辑主导的评价体系的批判性超越。在实践路径展开层面,通过历史主体与价值主体的辩证统一,经由群众路线实现二者互动,为摆脱资本主义现代性困境提供历史唯物主义方案。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明确指出,无产阶级革命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取得社会权力,将社会化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使生产资料“摆脱资本属性”,进而消除生产无政府状态与阶级对立,最终“使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无产阶级革命使命是“人的解放”,“马克思主义第一次站在人民的立场探求人类自由解放的道路”。因此,人的解放是马克思主义政绩观的终极目标,其实现程度需通过具体历史阶段的实践成果来检验。这种目标与实践的互动关系,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绩观的价值指向,又构成了其历史具体性分析、矛盾分析法等方法论的实践基础。
(二)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马克思主义政绩观的评价标准
毛泽东同志将政绩观转化为“站在最大多数劳动人民的一面”的执政哲学,通过三大作风构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践方法论体系,确立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高标准的评价范式,为马克思主义政绩观注入人民性基因,开创了理论维度与实践维度互动的典范范式。邓小平同志提出人民满意不满意的实践标准,将政绩评价从主观判断转向客观标准,推动理论维度的人民性坚守向实践维度转化,完成了政绩观从“应然”到“实然”的关键跨越,实现了革命伦理向发展伦理的转型。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立为政治准则,解决了“为谁执政”的根本问题,使政绩观的理论维度与实践维度在主体层面形成深度契合,实现了理论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有机融合。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推动政绩观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型,既延续了人民性基因,又通过发展理念的升级实现了实践维度的范式创新,构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评价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以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为引领,持续深化马克思主义政绩观的目标导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通过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核心政治命题,建构起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绩观的理论体系。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绩观的理论体系在治国理政实践中持续深化,最终凝练为价值、实践、历史三维度有机统一的理论架构。在价值维度,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坐标,反对利己主义政绩观,将为民办事、为民造福确立为根本标准;在实践维度,构建真抓实干的方法论体系,形成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与知行合一的政绩生成机制;在历史维度,提出功成不必在我与功成必定有我相结合的政绩伦理,构建追求人民口碑为价值导向、以历史检验为终极尺度的评价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既坚守了马克思主义政绩观“造福人民”的价值底色,又构建起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话语体系。“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从《共产党宣言》的阶级分析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创新,中国共产党始终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政绩观迭代升级,以人民主体地位为核心价值,持续作答为谁执政、为何建政的根本问题,为全球政党治理提供了独特的中国方案。
二、党性修养: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根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讲政治最根本就是要讲党性,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这揭示了党性修养作为政绩观灵魂支柱的本质属性,明确提出了常修常炼共产党人“心学”是筑牢理想信念、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关键。党性决定政绩观的内容实质,政绩观是党性的实践形态的外显,二者构成本质与现象的双向辩证共生。这种内在关联既体现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历史逻辑,又彰显于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实践逻辑,要求通过系统化的理论阐释与机制建构实现二者的动态互构。
(一)以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为指引,阐释党性决定正确政绩观的内容实质
从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维度审视,党性修养承载着阶级性、人民性与实践性的三重理论意蕴。阶级性规定其本质属性,人民性确立其价值指向,实践性构成其发展动力,集中体现了政党本质规定性的三维耦合。马克思强调:“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毛泽东同志进一步提出“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精准诠释了共产党人“无我”境界与“有我”担当的辩证关系。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治国理政实践的中介环节,党性修养通过“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将政党理论的人民性从抽象命题转化为现实追求,更在制度执行、政策实施等可操作的实践中推动治理效能的落地转化。这三重属性共同构成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为价值重构提供理论基石。在“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依然复杂严峻的治理情境下,党性修养是抵御意识形态渗透、防范利益集团侵蚀的“思想铠甲”。据统计,2024年1—12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88.9万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5275起,其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占比47.59%,印证了党性懈怠与政治蜕变的关联性。所以,加强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学习,构建常态化党性锤炼机制,才能筑牢抵御各种风险挑战的“精神堤坝”。
(二)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引,揭示党性与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辩证关系
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维度审视,党性与政绩观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政党是特定阶级利益的集中代表,阶级性是政党的本质属性,而党性作为政党的灵魂,必然通过政绩观这一实践形态体现其阶级立场。恩格斯在《“傅立叶论商业的片段”的前言和结束语》中指出,德国“绝对的社会主义”因“在理论领域中没有党性”,沦为“失去战斗力的思想软肋”。列宁进一步强调“严格的党性是阶级斗争高度发展的产物”,直接揭示了阶级性与政绩观的方向同构性。从《共产党宣言》“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政绩基准到习近平总书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价值判断,正确政绩观始终以人民性为根本尺度。从延安时期“只见公仆不见官”的优良作风,到新时代“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使命担当,历史脉络表明:人民性是党性的本质体现,也是政绩观的核心标尺。因此,政绩观与发展观紧密相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以人民为本、实干为要、长远为虑校准发展路径,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谋事,以“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干事,在实践中创造经得起人民检验、历史评判的政绩。
(三)以动态互构为根本要求,构建党性锤炼与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转化关系
正确政绩观的根本要求,需要通过党性与政绩观的互构实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党性与政绩观的辩证关系在实践中实现双向塑造与动态互构。党性作为政治修养、思想觉悟、道德观念的内核集合,通过政绩观的实践形态得以外化。“数字出官”异化政绩观的出现,实质是党性弱化导致的形式主义蔓延。与此相对,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潜绩与显绩,正是党性修养塑造政绩认知的集中体现。只有在实践中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实干精神,才能检验党性;只有在实践中显绩与潜绩并重、倡导久久为功的政绩导向,才能塑造正确的政绩观。政绩观如同检验党性修养的镜子,而党性锤炼则是塑造正确政绩观的“总开关”。锤炼党性,领导干部要从“GDP至上”的思维定式转向“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逻辑,深化对政绩观的人民性指向的认知,在学思践悟中校准政绩观的人民性指向的价值坐标。从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到廖俊波“帮老百姓干活、保障群众利益”,正确政绩观始终以人民立场为精神底色。只有构建“知、情、意、行”的党性修养闭环,才能破解“知易行难”的现实困境。
三、存在问题:认知上的模糊和行为中的错位现象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过程中,存在着重数据轻民生的政绩认知偏差、重晋升轻责任的信念动摇、重痕迹轻实效的实践异化等“知信行”脱节问题。正确政绩观的偏差源于理论认知的模糊,造成了行为中的扭曲现象。政绩观作为领导干部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实践投射,本质上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治国理政场域中的具象化呈现。新时代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须以实践创新为楫,既要有破除形式主义桎梏的革新魄力,更需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战略定力,才能在实践创新中把稳思想之舵,书写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答卷。
(一)重数据、轻民生的认知模糊,导致政绩观出现偏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背后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作祟,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官僚主义背后是官本位思想,价值观走偏、权力观扭曲。”形式主义是表象,是作风问题;官僚主义是根源,是政治问题。当前,这种“表里交织”的矛盾在领导干部队伍中集中表现为三重困境:一是发展的“速度情结”导致政绩认知扭曲。部分领导干部仍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片面理解为“以GDP增长为中心”,在项目决策中搞违背经济规律强行上马“形象工程”,在资源配置中突破财政纪律过度举债搞建设,最终形成“数字出官”的恶性循环。二是价值排序的“形象偏好”引发治理重心偏移。部分领导干部将“形象工程”置于民生痛点之上,在生态治理中追求速效美化的盆景式改造,在扶贫领域热衷“数字脱贫”的表格游戏等。三是思维惯性的路径依赖造成政策执行变形。面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个别地方搞选择性执行,对符合部门利益的政策“过度诠释”,对涉及改革深水区的举措“消极观望”,甚至通过“一刀切”的简单化执行替代因地制宜的精准施策。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治理惰性,导致中央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出现“空转”。
(二)重晋升、轻责任的实践行为,导致政绩观存在扭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有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抓落实。”抓落实是连接蓝图与现实的桥梁,折射出领导干部的政绩认知。在建设现代化强国的过程中,领导干部要以真抓实干的作风,在知行合一中勇担时代使命与重任。2025年6月16日,湖南省临澧县停弦渡镇山洲烟花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遇难,26人受伤。经初步调查,事故系机械装药过程中发生爆炸,但暴露出的却是企业长期忽视安全生产规定、自身安全管理体系失效等问题,以及监管部门执法检查走过场、处罚力度偏软等问题,最终反映出部分领导干部的扭曲政绩观。从发展维度审视,这种政绩观不仅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形成价值对立,更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产生实践冲突,与现代治理体系产生制度摩擦。这种错位不仅违背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本质,更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系统观念”背道而驰。从经济学视角剖析,这种扭曲政绩观实质是“发展主义”官僚体制的病理呈现。以“安全冗余”换取“GDP增长速度”、以“GDP增长速度”换取“晋升最大化”策略,最终形成“逐底竞争”的恶性循环。
(三)重痕迹、轻实效的实践异化,导致政绩观缺失定力
政绩创造,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实现价值重塑。当前,部分领导干部仍存在重痕迹、轻实效的实践异化。在政策延续上,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短视行为以及“萧规曹随”的惰性思维;在发展目标上,存在急功近利的“政绩速成论”,无所作为的“政绩虚无论”;在价值取向上,只在乎创造立竿见影的显绩,而忽视利在千秋的潜绩等。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我国“十五五”规划谋划期,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深刻洞察世界发展大势,又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更要深入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制定出具有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的规划和政策体系。一个一个的五年规划通过“分阶段实施—滚动式优化”,在一个一个领导干部的历史接力中实现韧性延续的转化逻辑,将百年奋斗目标解构为可操作的阶段性实践图景,在“历史耐心”与“战略定力”的双重支撑下,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稳步发展。
四、实践进路:构建正确政绩观的长效保障机制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政绩焦虑” “数字造假”等问题,本质上是责任链条断裂与跟踪问效缺失的制度性反映,亟须构建正确政绩观的长效保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培育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方法论指引。因此,要建立“理论认知—价值认同—行为养成”的闭环保障机制,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进路。
(一)构建常态化理论学习机制,解决“政绩为谁而树”的思想根源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强,才能方向明、人心齐、底气足。”他强调:“要善于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精神动力。”以理论认知深化政治自觉,以价值引领推动实践创新,不仅是破解当下思想困惑的关键抓手,更是塑造以人民为中心、以历史为镜鉴、以实践为标准的政绩伦理的思想基础。
构建理论学习常态机制,需打造“经典原著+时代课题+实践案例”的立体化课程体系,并形成“理论教育夯实基础、案例分析深化理解、实践检验验证成效”的闭环转化路径。在理论教育层面,将政绩观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必修课程,通过研读《共产党宣言》《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等经典文本,溯源马克思主义政绩观“政绩是人民实践的客观反映”的理论本质,破除“唯GDP论”“形象工程”等功利主义迷思;同步开设“新时代政绩伦理”“历史维度下的政绩评价”等专题模块,系统阐释政绩价值准则,强化领导干部的理论认同。在案例分析层面,建立“正反典型案例库”,既运用情景模拟、政绩观辩证沙盘等教学方法剖析“形象工程”“数据注水”等反面案例的危害机理,也提炼“塞罕坝精神”“脱贫攻坚政绩观”等正面典型的经验启示,形成“对照式学习”的警示效应。在实践检验层面,构建政绩观导向的量化考核评价体系,通过模块化课程设计与学分制考核管理,推动领导干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群众需求在哪里、工作重点就在哪里”的实践自觉,最终实现“经典原著—时代课题—实践案例—新经典案例”的循环提升。
确保常态化理论学习机制的长效运行,要建立“战略规划指明方向、要素配置提供支撑、动态评估促进优化”的支撑架构。制定政绩观教育的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明确党校培训、专题研讨、在线学习的课时要求与质量标准;整合党校、高校、智库等多方优质师资,依托“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打造智能化学习矩阵;通过政绩观测试量化领导干部理论认知水平,运用上级评价、同事互评、群众测评等多维评估办法进行考核;建立政绩观教育成效跟踪档案,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政绩取向进行长期观察。这一制度设计,既体现了战略规划的刚性约束,又兼顾了实践反馈的动态优化。
构建理论学习常态机制,既是破解“政绩为谁而树”思想根源问题的战略举措,更是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从外在规范转化为内在自觉的关键举措。领导干部将“以百姓心为心”内化为思维习惯与行为方式,实现从“思想改造”到“治理革新”的跨越。这种转变既体现为决策过程中“群众获得感”权重的实质性提升,更升华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政绩担当。正如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建设者用半个多世纪创造的“绿色奇迹”,正是正确政绩观与历史耐心相融合的生动写照。
(二)构建与时俱进的党性锤炼机制,解决“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实践困惑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新时代领导干部要想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忠诚的政治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严明的纪律作风,在工作中与时代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志同道合,就必须构建与时俱进的党性锤炼机制。
锤炼党性本质是政治人格的塑造过程,需要在持续的学习、实践、反思中实现自我革命。锤炼党性需把握政治、价值和实践三大核心维度,并在实践中形成闭环。在政治维度上,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重大部署与党中央战略意图保持高度一致。在价值维度上,需要实现从“官本位”到“民本位”的思想转变,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举措,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仆意识。在实践维度上,要培育“功成不必在我”的战略定力,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长期任务中,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绩评价机制,避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这种“三维一体”的锤炼机制,构建了认知、价值、实践有机统一的转化闭环,要求领导干部在践行正确政绩观时,必须实现政治立场与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同频共振、价值取向与人民群众期盼的高度契合、实践标准与历史检验要求的有机衔接。
构建与时俱进的党性锤炼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深刻反思自身的政绩观偏差。一是建立深度锤炼机制。领导干部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载体开展常态化自我检视,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直面政绩观偏差。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制度,对重大决策失误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执行责任也反思政绩导向偏差。二是完善决策追溯体系。对重点工程项目推行“全生命周期复盘”,运用区块链技术构建决策存证链,确保政策制定、资源调配、绩效评估等环节可追溯可问责。三是创新政绩评价模式。构建“群众满意度+专业评估得分+历史检验值”的三维考核模型,将“12345热线诉求解决率”“网络舆情正向指数”等纳入评价体系。四是筑牢思想防线。建立政绩观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构建政治风险预警体系,通过定期党性“体检”将作风要求转化为刚性约束;开展党性教育专项整治,以延安整风精神破解“空转虚化”痼疾,推动学习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构建与时俱进的党性锤炼机制,体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核心要义,更是将党性锤炼与实践工作相结合,形成了新时代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修课”。通过常态化锤炼党性,领导干部能够不断筑牢思想根基,确保政绩观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以与时俱进校准价值坐标,使领导干部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绩观上的偏差;用制度刚性保障实践成效,确保党性锤炼机制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深化。这既是对“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问题的深刻回答,又是解决“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实践困惑的现实支撑,彰显了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制度优势,更为新时代领导干部队伍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政绩观提供了实践方案,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重要力量。
(三)构建干事容错纠错保障机制,解决“靠什么树政绩”的制度创新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为干事创业者构建容错保障机制,既破解了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瓶颈,又回应了“靠什么树政绩”的时代之问,让领导干部在改革创新中既能“放开手脚”又能“守住底线”。2018年,中共中央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随后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出台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或者容错纠错文件,这些政策文件从顶层设计到地方实践层层推进,不仅明确了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适用范围与操作程序,为干部干事创业划定了清晰的“安全区”,而且通过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内生动力,在全社会营造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从历史维度看,容错机制始终与中国共产党的制度创新同频共振。自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历经改革开放后的制度化探索,至新时代形成“三个区分开来”政策体系,其演进历程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鼓励领导干部担当的制度自觉。从理论维度看,容错机制通过“理解制度内涵、认同制度价值、践行制度要求、收获制度成效”的完整链条,激发了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改革创新的热情和积极性。然而,调研显示,当前机制制度执行环节的名实不符现象,迫切需要系统性改革以释放治理效能。容错机制运行面临象征性落实、政策核心标准缺失和制度衔接困难等问题。
一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象征性治理现象突出,部分领导干部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避责倾向,导致象征性执行、选择性执行、规避性执行等问题;二是政策文本存在容错情形、认定程序、结果运用等核心标准“三缺”问题。陈朋针对基层干部对容错机制建设的感知和认识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1.35%的受访者期待政策条文更具体,33.05%的受访者期待典型案例指引,22.44%的受访者期待流程更简洁;三是制度衔接机制缺失,仅有少数案例实现事前备案与精准问责的有效衔接。这些实践困境折射出部分领导干部存在怕担责倾向,存在“不敢为”与“不愿为”的矛盾,最终导致容错机制出现局部“空转”。
破解干部队伍“不敢为、不愿为”问题,需打造“制度规范筑牢根基、法治约束强化保障、绩效考核激发动力、监督问责确保实效”的立体化保障机制。在制度设计上,推行清单化治理模式,细化容错情形认定标准,厘清“可容之错”与“不可容之错”的边界。如南京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二元结构,打破“洗碗效应”,有效激发领导干部敢闯敢试的内生动力。在法治保障层面,构建立法嵌入与程序闭环的整合型保障机制,既能保障程序正义,也可强化制度权威性。如杭州“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回溯”的闭环程序,在招商引资、政策创新等12个领域建立配套机制,实施容错备案制,形成“备案—认定—处置”的法治化路径。在创新考核机制上,将“12345热线响应时间”“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率”等民意指标纳入考核。如2024年北京市“12345热线”指标诉求解决率和满意率分别达96.7%和97.0%。在监督体系上,建立“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审计机关+社会监督”的协同监督网络。如杭州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通过数据碰撞生成预警2万余条,查实率71.96%。通过制度创新,容错机制形成“正向激励激发担当、容错免责鼓励创新、偏差校正确保方向”的动态治理循环,既破解了“为官不为”,也回答了“靠什么树政绩”的时代命题,实现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
五、结论
正确政绩观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在中国实践基础上的创造性转化。正确政绩观,既继承了《共产党宣言》“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价值基因,又汲取“民惟邦本”的治理智慧,更延续了中国共产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百年政绩传统。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将常态化学习的理论自觉转化为“为民造福”的实践自觉,依托“群众需求导向”考核机制和“历史检验值”容错标准等创新实践,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书写属于中国共产党人的优异政绩答卷。(注释略)

来源|《中国领导科学》2025年第6期
标题|新时代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的多维视角与实践进路
作者|毛军吉,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深圳行政学院)教授,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