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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近年来全省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5起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新华社、法治日报、中国广播电视总台陕西总站、中国日报、中国报道、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快报、西部法治报、各界导报、西安日报、西部网、网易等14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陕西法院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若干问题的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守正创新,依法审理各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胸怀“国之大者”,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2020年以来,审结土地资源和耕地保护一审案件54件,坚守18亿亩的耕地红线。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4003万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004万元,追回其他国有资产418万元,查处违法占用土地或退还土地20.9896万平方米、违法占用河道用地2462平方米、违法建设35082平方米。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领域,重拳出击,审结食品药品监管一审案件9件,追缴食品药品罚款302万元,守护民生安全底线。通过诉前精准监控、诉中联动化解、诉后跟踪问效,多措并举推动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从“纸面整改”向“实质解决”切实转变。
陕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依法履职,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可诉性”提升办案的精准性、规范性,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法律职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9446件,提起诉讼168件。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和“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服务“文化强国”建设。省检察院针对公共服务类APP无障碍改造监督案入选最高检、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全国典型案例。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与29个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签订22个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监督等方式,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协同、事后修复”的全链条协作机制。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8054件,制发检察建议4374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82件。
答记者问

李浩
新华社记者
问
人民法院在行政公益诉讼审判中如何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陕西法院高度重视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培育和发布工作,典型案例作为司法实践的“生动教材”,在指导司法实践、统一法律适用、引领社会风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统一裁判尺度,树立案例“标尺”。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已由最初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拓展到英雄烈士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导致在行政公益诉讼审判中法律适用难度增加。近年来,陕西法院审理涉人防工程监督、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安全生产行政管理、义务教育监督、应急管理等新类型案件25件。在典型案例培育和发布时,注重发挥对于同类案件在审判思路、法律适用、“三个效果”统一等方面的指导作用,通过案例设置更为具体、细致的裁判规则和标准,使抽象的法律条文更明确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以案例指导“小切口”解决司法实践“难问题”。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打通法治“堵点”。陕西法院注重研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推动行政公益诉讼源头治理,发挥典型案例的社会治理效能,注重“治未病”。以典型案例为抓手,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重点关切,为行政机关提供履职“参考书”,堵塞行政机关社会治理漏洞,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陕西建设。近五年的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通过推动行政机关依法主动履职,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60件,占比62.26%。
三是引领社会风尚,扩大宣传“半径”。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深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正能量。如本次发布的关于保护英雄烈士权益典型案例,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丰碑,其纪念设施承载着赓续红色血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使命。人民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能的惩戒、纠偏和预防作用,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以高质量典型案例推动高质效行政公益诉讼审判。

惠亚洲
西部法治报记者
问
请详细介绍一下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展红色和文化两个“寻保传”专项活动情况。
红色“寻保传”,是陕西省检察机关于2021年4月启动的专项工作,全称“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文化“寻保传”,是2024年11月以来在全省开展的专项工作,全称“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陕西省检察机关坚持“寻访为基、保护为要、传承为本”,持续深化红色“寻保传”和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着力统筹部署。聚焦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专项活动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的抓手,两个专项聚焦线性文物保护,部署开展了党中央转战陕北沿线革命旧址、红二十五军长征路沿线革命旧址、战国魏长城、秦蜀古道、秦直道遗址保护等专项监督。省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专项活动方案,细化明确3方面14项监督重点,范围涵盖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是突出重点特色,深化专项监督。结合陕西革命旧址与文物遗址特色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如聚焦党中央转战陕北沿线革命旧址保护,省市县三级院开展系统性寻访800余人次,形成了68处革命旧址保护台账,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件,助力绥德县李家崖毛主席旧居、黄家沟毛主席旧居、吉镇中共中央转战陕北驻地旧址等3处革命旧址入选陕西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三是强化刚性监督,坚持应诉则诉。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的要求,在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提起诉讼8件。由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明长城遗址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聚焦明长城保护不到位问题开展监督,通过诉讼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全力实现长城遗址整体性、系统性保护。
审核:张军利编辑:余波摄影:毛卿羽供稿:陕西高院行政庭陕西高院宣教处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