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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敏出席新闻发布会,法治日报、人民网、中国日报、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等16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今年以来,我们做了这些工作
今年以来,陕西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安排部署,以开展“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聚焦提升审判质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一是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在行政审判中做到“换位思考”,坚决克服消极审判、机械司法的办案思想,深刻认识公正是根本要求、效率是人民期盼。二是聚焦合力,共同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与行政机关共同推进全省各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推动行政争议化解模式从“司法主导”向“行政主导、司法终局”转变。三是切实防止程序空转。制发《关于加强立审衔接、统一行政案件起诉条件审查标准的意见》,建立立案庭及行政庭法官一体联动释明机制,规范统一审查标准,引导当事人就核心争议提起诉讼,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四是把协调化解工作贯穿行政审判始终。充分发挥庭审作用,严格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牢固树立“判到位”理念,依法选择最有利于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裁判方式,着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五是切实推进执法司法有机衔接。与重点领域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判分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联动水平。
下一步,我们这样做
我们将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增强行政与司法合力,促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指数。
答记者问环节
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中,行政审判是如何落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树立正确裁判理念。采用穿透式方式审理行政案件,促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达到定分止争的目的。运用裁判文书讲清法理、事理、情理。判公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判暖人心,确保群众满意。二是加强立审工作衔接。立案阶段全面审查起诉条件,并引导当事人对核心利益和诉求起诉,避免程序空转,提高起诉的精准性,最大限度减少衍生案件,减少群众诉累。三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通过诉前见面、诉前征询、诉前调解告知等方式,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化解在萌芽状态。咸阳中院“五三工作机制”,洛南法院诉前“五个一见面会”机制等均是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增援助力的有利举措。四是一揽子解决行民争议。探索开展一人多案,一事多案的集中办理工作,降低诉讼成本。推进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一揽子解决。五是延伸审判职能。跟踪化解、执行进程,建立行政机关未执行生效裁判的通报制度,及时兑现诉讼权益和调解允诺,促进胜诉权益、调解利益落地见效。
我省行政审判在推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中,是如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
陕西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坚持权利保护与权力监督并重,坚持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一体推进,努力将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最好办法。一是突出行政主体责任,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建设,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把行政纠纷化解关口迁移,积极参与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咨询、重大项目处置论证,提出预警和治理建议。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建设,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汇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力量,形成行政争议化解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立体化的矛盾纠纷解决途径。二是聚焦合力,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构建协同治理会商机制。省高院与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信息互通、问题共研、争议共调平台,为服务高质量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三是发挥庭审功能,突出裁判引领示范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化解争议。开展行政机关旁听庭审活动,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水平和能力。坚持依法裁判,推动将司法裁判标准贯通至行政争议化解全过程。对行政诉讼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通过发送纠错建议书、实质化解倡议书等方式,鼓励行政机关主动自我纠错,切实取得群众更大程度的认可。四是发挥司法审查报告、司法建议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针对执法活动覆盖面宽、行政争议易发的领域,制发司法审查报告、司法建议等,提出改进意见,避免执法中的同类问题再次犯错,堵塞行政管理漏洞,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