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为全面消除社会面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各项管理工作。10月5日,囊谦县公安局、囊谦县应急管理局、囊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社会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了一起非法销售散装汽油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众所周知
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汽油
简直就是一枚移动的“定时炸弹”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公安机关严查严处
非法销售散装汽油
“油”不得你
10月4日,囊谦县香达镇城区内某加油站存在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行为。经查该加油站工作人员朋某某为图工作便利,未按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散装汽油用途、数量、油品以及人员信息等情况进行核实登记备查,违规向一辆私家车随车携带的两个加油桶内加注销售散装汽油27L。对此,加油站负责人及员工对违规销售散装汽油的违法实事供认不讳。10月5日囊谦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87条之规定,给予该加油站责令停业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加油站法人代表吉某作出1000元罚款、对加油站工作人员朋某某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示
非法储存、买卖散装汽油安全隐患极大,一旦燃烧、爆炸将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安全事故。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莫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若发现相关线索,请立即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