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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7日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新设立养老护理专业,标志着我区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可以正式参加职称评审工作。
据悉,目前我区养老护理专业职称评审范围主要包括养老机构、居家社会养老服务组织等单位从事养老护理服务与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初级、中级、副高级三个层次,对应名称为养老护理师、主管养老护理师、副主任养老护理师。
自治区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加快筹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建设专家库,尽快启动全区养老护理专业职称申报工作,争取年内评出首批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称。同时,针对新制定的养老护理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在3至5年内逐步扩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范围,将中、初级评审权限下放至市、县(区)一级民政部门。(宁夏日报记者姜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