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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记者从宁夏有关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2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持续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22年底,全区实有私营企业19.28万户、个体工商户53.73万户,分别增长4.79%、7.38%,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厅长、知识产权局局长杨少华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立足职能职责,采取“四个坚持”,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宁夏将全面梳理修订涉企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非禁即入”“非限即入”原则,除35项前置许可事项外一律“先照后证”,给民企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鼓励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更加顺利地进入重点行业和领域。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各类政策制定机关持续自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确保不出台排斥、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及做法,杜绝行政垄断行为;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重点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持续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实现全覆盖和常态化,突出水电气暖等重点行业及领域,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坚决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制定出台对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实施办法,坚持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律平等保护,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3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三次全委会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杨少华说。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文攀 通讯员 钱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