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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暑期,自然生态优美的遵义市播州区乌江渡景区游船穿行,由峰丛、怪石、飞瀑形成的乌江沿岸七峡六十景吸引八方游客前来游玩。贵州2万余名五级河湖长落实各项任务,共同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工作。今年6月,乌江(遵义段)等11条(个)河湖水库入选2024年贵州省美丽幸福河湖。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促进河湖治理保护的重大制度创新,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贵州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在全国率先推进五级河湖长制,创新设置四级“双总河长”和“四大班子人人当河长”,探索互派河长、流域河长等工作机制。率先将河湖长制写入地方性法规,先后出台6部地方涉水法规。全省4697条(个)河湖共落实五级河湖长22755名。
去年8月14日,《关于建设美丽幸福河湖的令》(贵州省总河湖长令第6号)发布,由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联合开展省级美丽幸福河湖评定。截至目前,已评定贵阳市南明河、红枫湖、遵义市赤水河等14条(个)美丽幸福河湖,完成417条河流的健康评价及结果分析,为建设美丽幸福河湖提供了有力支撑。
今年3月召开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强调,发挥比较优势推进大数据、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改革,聚焦战略重点推进“富矿精开”、能源、水利等领域改革。4月,贵州发布了《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贵州省总河湖长令第7号),要求全省各地发挥河湖长制作用,纵深推进清理河道、湖泊、水库等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现象,牢牢守住生态保护底线。
我省已连续7年开展“生态日”大巡河活动,推进河湖长巡河地点由“岸下巡河”向“岸上截污”延伸,去年大巡河期间发现并解决河湖问题超1万个。
与此同时,我省探索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取得重要进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赤水河等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今年1月起,启动新一轮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开启了我国省内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的“贵州模式”,贵州因此成为全国首个实行水质、水量双补偿的省份。
今年上半年,全省119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3%;23个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持续保持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贵州省水利厅河湖长制工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把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作为河湖长制的重要工作任务予以部署,并积极争取资金补助。市、县统筹河湖治理、生态修复、环境保护、污水治理、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项目和资金,为深化贵州河湖长制工作作出新贡献。(记者张弘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