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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吴双双)记者获悉,莆田市教育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服选用采购流程的通知》,配套发布《莆田市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从采购源头到售后服务全链条加强监管,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
新规明确,校服选用采购严守两大原则:坚持学校选用自愿、学生购买自愿,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校服,不得设置“未穿校服不得入校、不得参加活动”等限制条款;坚持全程公开、程序合规,所有环节必须留痕存档,做到“一事一档”,严禁暗箱操作、简化程序、变通标准。
所有学校严格执行统一招标、统一质量、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单独组织招标,不得私下遴选非中标供应商,不得突破市级统一的面料参数与价格上限。校服采购须征得对应年级三分之二以上家长书面同意。学校成立的校服选用组织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且每班家长代表不少于1人,全程参与验收、监督整改。
费用收取方面,学校可代收管理费并通过“惠民宝”平台统一收取,也可由家长直接向企业购买,严禁家委会代收、截留挪用。售后服务方面,支持尺码调换、质量瑕疵退换、破损维修,实行7×12小时线上客服、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维修。为低保、特困、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特教学生等免费配发全套校服,费用由企业直接承担,严禁“先收后退”,鼓励社会力量公益捐助。
新规畅通12315市场监管热线、八闽校园“码上督”、莆田校园“码上督”等监督渠道。对于学校存在流程缺失、强制征订、擅自涨价、收受回扣等违规行为的,将限期整改并追责责任人。企业存在价高质差、商业贿赂、转包生产、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等违规行为的,将被纳入全市校服行业黑名单,5年内禁止参与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