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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林英)4月28日,莆田市举行《莆田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通报《条例》出台的背景和现实意义及下一步贯彻落实举措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永革、副主任吴宗兴,副市长程振宇出席。
苏永革在作主发布时说,《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的具体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城市品质、增进民生福祉的法治实践,也是以良法促善治、加强城市内河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下一步,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依法护河思想共识,自觉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生态工程抓紧抓实抓到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护碧水清流。要深化宣传普及,凝聚全民共治共管强大合力,把《条例》宣传纳入普法重要内容,提高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要严格依法履职,提升内河治理管护整体效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见行见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通过人大监督、内部监管、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联动,为城市内河长治久清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据悉,该《条例》经莆田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二十二条,主要是通过立法对城市内河界定、管理职责、规划利用、污染防治等内容作出系统规范,建立健全城市内河管理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城市内河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