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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公布
莆田市2个镇25个村入选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朱金山)日前,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公布了第四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莆田2个镇、25个村入选。
其中,莆田市入选第四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的是荔城区北高镇、秀屿区南日镇;入选第四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的有25个村,分布在我市6个县区(管委会)。根据通知要求,将强化政策集成和资源统筹,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径,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