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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感到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申请法律援助。没想法律援助真能解决大问题,很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们拿到了190多万的经济补偿金!”2022年3月9日,原某箱包有限公司的3名员工代表来到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司法局,满怀感激地送上一面写有“法援惠民生司法解民忧”的锦旗。
据了解,当事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与50名当事人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承诺将2020年4月30日前一次性结清经济补偿金并发放到位。直到2021年,公司仍迟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多次上门向公司催讨,均无功而返,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开启“绿色通道”,当即受理审批,并指派律师办理此案。在援助律师的多番努力下,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当事双方就经济补偿金事宜达成诉前调解,50名当事人如愿拿到了190多万元经济补偿金。
这起案件是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用心服务群众,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缩影。2022年以来,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制度为有力抓手,积极构建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中心出台《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方案的通知》,从领导机构设置、各方职责、评估流程、标准设定、异议复查等方面作了细致规定。择优选定46名执业10年以上律师组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并今年9月份分别在市级及鲤城、晋江、石狮、德化、台商区等地法律援助机构各抽取10个卷宗,邀请库内18名专家律师分组对卷宗进行独立评估,促进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提升。
中心制定《泉州市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指派规则》,实现全市无差别化法律援助审批指派服务。建立由582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律师库,将“轮派制”与“点援制”相结合,综合考虑律师特长、本年度已受指派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及受援人意愿后进行指派。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指派具有3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为切实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中心派员随机旁听庭审,评估律师办案现场表现并如实记录;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主动回访受援人,调查群众受援满意度,将本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及受援人回访按比例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促进承办律师更加尽责用心办案。并对特别困难的受援人适时送上粮油等慰问品,让受援人感受到来自党委政府的温暖。今年1-10月,全市共派员旁听庭审188件、回访受援人723人次。
此外,中心还建立了法律援助投诉事项登记制度。在值班大厅、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懈怠办案、索取财物等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发放征询意见表,征求办案机关、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过程的看法,并将相关材料列入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归档范围。
同时,组织开展窗口每月“服务之星”及年度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表彰等活动,进一步调动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