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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4日,福建省泉州市海峡公证处迎来了几位特殊的公证申请人,他们是施姓六兄弟姐妹,持有泉州市洛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公证事项联系单》,要求申办不动产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及继承公证。海峡公证处经查询核实后完成了首份不动产继承公证书的交接工作,施先生由此成为了泉州区域内政府购买公证服务的第一位受益人。
据了解,2022年以来,泉州各县(市、区)的公证处陆续与当地自然资源局签订了不动产继承购买公证法律服务协议,在泉州所有区域内,实现了政府购买的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的全覆盖,标志着又一项“为民办实事”的举措落到了实处。
“由政府统一购买公证服务,客观上对继承登记的真实性、合法性起到过滤的作用,减少了登记部门的审查压力和审查风险,不仅切实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又能有效保证继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据泉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公证费用。推行继承公证政府购买服务后,因继承转移登记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不再由申请人支付公证费,改由政府财政统一向公证处购买服务,并可省却原来办理不动产继承(非公证)登记所需的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以上),真正做到让市民省时、省力、省钱。
据了解,在开展相关继承权公证业务期间,泉州各公证处还持续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作,不断探索减证便民新途径,创新服务方式方法。
一方面,在开展不动产继承公证事务中,公证处结合落实告知承诺制,尽最大可能方便群众。申请人仅需提供主要证明材料,难以取得或无法取得的部分证明材料,可由公证处的专业人员调取数据或者实地调取资料,为办理继承公证业务提供有效的信息核实手段,实现“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腿”,让群众在体验公证服务中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另一方面,全面落实公证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对申请办理学历公证、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的,全市区域内均实现了“跨省通办”;除了相关规定中有关执业区域限制的公证事项,对于一般证明性公证事项,全市区域内均实现了“省内通办”。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利快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今后,泉州市公证机构将持续提升公证法律服务水平,努力创新更多便民利民服务模式,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努力提升公证法律服务质效。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