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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通告,经检验,标示为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采洁染发膏(自然黑色)等33批次化妆品不合格。其中14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签上标示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否认生产或者进口过上述产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责成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4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示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是否实际生产或者进口上述产品作进一步调查;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33批次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抽检中,有28批次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根据规定,化妆品标识应当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化妆品原料直接影响终产品的安全及功效,实施全成分标识规定,要求产品包装上提供配方信息,可使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了解配方,根据自身意愿选购合适产品,避开过敏原料。
另外,标示为广州青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衡美肤平衡保湿乳(配方升级)(批号:HMF01202101)、标示为广州市军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JUNYISHENG保湿润肤维生素E乳(批号:IF091901A01)、标示为上海新高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生产的高姿澎湃沁润晶莹水(批号:Z0H1441N)、标示为广东三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芬妮复活草保湿水(批号:SHJ052103)、标示为广东真丽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真丽斯柔润倍护手足霜(批号:HK131-6047)5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记者孙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