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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道路交通状况随之发生很大变化,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新挑战。为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解决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断创新科技执法方式,启用无人机“空中交警”,开展空中巡查执法工作,改变了以往单一的“路面巡查”方式,大大提高了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近日,在和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的操控下,无人机机翼转动的嗡鸣声响起,无人机升上天空,化身“空中交警”,对城区道路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电动车闯红灯、逆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发现违法行为进行空中抓拍。同时,利用高音喇叭进行安全提示,劝导行人、电动车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空中交警”的作用可远远不止这些,在事故勘察及交通疏导工作中也发挥突出作用。2023年10月25日9时17分许,国道216线1086执勤点附近,牙某驾驶的新M牌轿车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豫Q牌轻型货车发生碰撞,无人受伤。和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巴仑台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通知车上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等候处理。但令牙某没想到的是,就在他转移到安全区域等候时,一架无人机飞过来,在事故发生地上空盘旋。这时,牙某再次接到执勤民警电话,通知他:“已经取证完毕,可以对事故车辆进行挪移”。“交警什么时候来取证的?”牙某十分疑惑。等道路恢复通行,民警赶到现场后,牙某看到清晰的事故现场照片时,才知道先前那架无人机正是协助取证工作的“空中交警”。负责事故处理的李警官表示,报警时,巡逻车正好在事故发生地的前方,当时道路有些拥堵,如果步行前往需要较长时间,造成大面积拥堵,于是就让无人机去拍照取证。根据无人机拍摄的照片,交警当场判定责任并开具责任认定书。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这次事故处理速度“快到超出想象”。
和静公安交警以四大主战场为导向,结合辖区实际利用无人机在国省道、城区道路、农村道路查缉违章以及事故勘察、交通疏导等方面都进行了广泛应用。有效提升了巡逻效率和警示教育作用,建立了“空中+地面”创交管新模式。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尚杰、赵明昊、王艺钊 通讯员迪力亚尔·尤努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