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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一方绿水青山,富裕林农万千。
20年间,春风拂过八闽山林。
6月28日,一场关于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年的座谈会在福州召开。在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林改参与者、林改亲历者代表,专家学者们齐聚一堂,共同总结经验,开创新局,新时代林改再“探路”。
问“权”:林地属于谁?
1994年,如今是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夏茂青钱柳家庭林场场长的洪集体刚开始接触林业,做的是伐木生意,赚了第一桶金7、8万元,但因为林业生产周期长、投资大、收益慢,资金压力比较大,曾经一度考虑放弃林业投资。
11年后,洪集体的林业事业遇上了“东风”。“到了2005年,我们沙县全面完成了分山到户、确权发证,我也拿到了林权证,有了证,心就稳了,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就更高了。”在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年座谈会上,洪集体用亲身经历,讲述林农如何从林改中得利。
福建山多、林多,但在过去,山林没能成为老百姓的“聚宝盆”。
“集体林砍伐跟个人收入基本没有关系,大多数林农不关心林业,在经营管理上大多属于‘局外人’。”曾参与永安林改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刘道崎说,这导致两个问题,一是产权主体不清,二是利益分配不公。
“到底林业的主人是谁,山的主人是谁,好像是林农的,又好像是集体的,产权主体模糊;林农作为林业的主人在分配上情况不了解、没有话语权,而且基本上也没有什么作为。”刘道崎说道。
“林地属于谁”,被这个问题困扰许久的并非永安一地。
曾参与武平林改的福建农林大学原党委书记严金静回忆说,当时武平在换发林权证的档口,围绕“要不要改,怎么改”进行了调研思考,一致认为:林业的责权利不明晰,且乱砍滥伐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集体林经营管理的弊端不少,改革势在必行。
20年前,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喊出了“山要平均分,山要群众自己分”的口号,在尊重大多数村民意见基础上,做出了分山到户的决定,捷文村也因此被誉为“全国林改策源地”。
在捷文村试点成功后,武平县又把试点扩大到每个乡镇,每个乡镇抓一至两个村进行试点探索,不断总结完善。随后,武平县委决定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于2002年4月出台了全县总体改革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路渐渐清晰,由此在八闽大地上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创新实践,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在三明永安市,当地遵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路,通过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产权界定、产权流转和产权保护三个环节,促进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的全面落实,发放了福建省第一本林地经营权证。
林权的明晰,解决了农民增收的难点。永安市上坪乡的竹农杨国松,林改后分到80余亩竹山,通过开展竹山土壤改良,完善竹山引水喷灌、竹山便道、竹山轨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高效丰产毛竹林培育效果明显,去年依靠笋竹收入近20万元。
“林区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在竹业开发上,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从中得到的受益更多。在商品林经营上,产权明晰,利益到人,林农的收益也明显提高。”刘道崎说道。
问“钱”:资源、资产、资金如何流通转化?
“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这四个问题关系着福建林改顶层制度的设计。
解决了林权的权属,若想要可持续发展,就需要考虑“钱”的事。如何激活一方青山绿水,变资源为资产?
在南平市,自2018年起,当地创新开展“森林生态银行”试点,采取“分散式输入、规模化整合、专业化经营、持续性变现”的模式,搭建森林资源资产运营管理平台,将分散的林业资源集约化经营,让林农获得长期持续稳定的收益,打通了资源变资产、变资本、变资金的通道,实现了社会增绿、林农增收、集体增财的多方共赢。
顺昌县国有林场党总支书记赵刚源介绍,运营4年来,森林生态银行累计投入9.1亿元,惠及林农6995户,其中林地流转、股份合作面积8.96万亩,森林资源变现6亿元,惠及林农5734户;林权抵押担保贷款3.1亿元,惠及林农1261户,为其节约融资成本约1700万元,真正做到“青山”变“金山”。
在三明市,近年来,当地推出林票制,让林农在林改中更有获得感。三明市委常委、秘书长杨兴忠表示,将村民在联营山场中的股权价值量化,按当下评估值等额制发林票,作为收益凭证发放给村民,让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山上有多少“真金白银”,给村民吃下了“定心丸”,森林资源成为不断增值的“绿色银行”。目前,沙县已制发林票7234万元,惠及村民1.2万户,涉及林地4.32万亩,可为林农增收1.04亿元,户均增收0.87万元。
盘活资源存量,引入金融“活水”是必选项。
林业缺少抵押物,银行担心林业贷款风险高而不敢放贷。对此,三明创新推出了“一评二押三兜底”林权抵押贷款机制,解除了银行的后顾之忧。为解决林权小而散、难抵押的问题,还推出了“福林贷”“金林贷”等林业金融产品,普惠中小林农。
福建省农信社理事长李卫民介绍,福建农信林业金融创新与绿色金融试点的探索实践主要体现在“三个首创”:一是全国首发林权抵押贷款。2004年,在永安发放全国首笔林权抵押贷款,为林业生产融资打开绿色通道。二是全国首创林权贷款“第一卡”。2017年,在武平县推出集体林权的贷款产品“普惠金融·惠林卡”,有效破解林农贷款难、融资贵问题。目前,全省已发放3.56万张“惠林卡”,用信余额23.38亿元。三是全省首推金林贷、碳汇致富贷产品。2019年,响应三明市林票制改革,率先在沙县推广以林票作为增信资产的“福林·金林贷”产品,让林票变钞票。
问“路”:新起点上林改路向何方?
2014年,洪集体在林子里摸爬滚打的第20个年头,他注册成立了沙县夏茂青钱柳家庭林场,经营的林子面积有3800亩,中幼林、成熟林的比例比较合理,因此,他的林场每年有砍有种,有收益有投资,经营得还算顺畅。
2014年这一年,沙县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促进林农增收的有效举措,从资金上、技术上大力扶持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景观综合利用等为主的林下经济。洪集体瞅准了时机,适时选择了投资较小、管理简便、适销对路的“短、平、快”林下经济项目,在林下种植仿野生铁皮石斛和细叶青蒌藤,养殖肉用鸡,并利用森林生态资源和乡土特色产品,将森林文化与乡土风情融为一体,发展森林人家,走出了一条林下“生金”、生态富民的新路子。
林改20年,在实践中,福建不断拓宽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立足于新起点,林改需要进一步“探路”前行。
洪集体在忙着家庭林场的时候就碰上这样的问题: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不断健全,但与人工商品林的收益相比,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偏低。“希望能够加大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力度,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这样更有利于林农自愿自觉保护绿水青山。”
福建农林大学教授刘伟平认为,由于社会交易机制和要素收入机制发育的局限,森林生态和社会效益绝大部分只能以公共产品形式出现,不能在市场上交易形成经营者收入。在很多情况下,生态和社会效益的生产带给经营者的是负效应。森林生态和社会效益生产的代价主要由经营条件较差、收入比较低的山区农民负担,显然不合理。在生态恢复和生态保护中,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生态文明试验区必须探索森林生态和社会效益价值实现的新机制。林业改革应当建立新体制和新机制,促进森林生态和社会效益价值真正成为林业新产出,真正成为富民的新收入。
新起点、新作为,改革创新不止步。
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福建20年持之以恒的林业改革探索实践,美了生态、富了百姓、强了产业、稳了林区,展现出强大生命力。要始终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先行先试,恪守生态优先,立足以民为本,守护好福建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实践成果。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聚焦改革重点难点,坚定不移推进措施落实、林改深化、问题破解、机制提升,持之以恒推进林业“八大工程”,努力实现林业综合效益最大化,推动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林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