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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制定下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1.已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