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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辟谣!辟谣!
事关厦门人买房!
厦门官方紧急发布声明!
最近你的朋友圈
有被这样一条“消息”刷屏吗?
↓↓↓
新契税法9月1日即将实施
契税税率要涨到3%?
这是真的吗?
千万别信!
官方出来“打脸”了!!!
今天
“官方辟谣厦门买房契税上调”
冲上微博同城热搜榜第一!
厦门税务部门辟谣!
近日,某些房产中介和自媒体在网络上散播“契税即将上涨”“购房契税均可退税”等谣言,是对《契税法》和现行条例的片面误读。下面,让我们解答下大家关心的契税问题。
什么是契税?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契税。
税率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1997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今年9月起施行的《契税法》,契税税率都是3%-5%,税率是平移的。
◆链接:今年7月29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契税我省适用税率和减免税具体办法方案》,明确全省契税税率为3%,将于9月1日起施行,亦即我省适用契税税率。
简而言之:
《契税法》只是将契税暂行条例
上升为法律
其中税率内容
与契税暂行条例税率
保持一致!
个人购房交易中执行1%-2%的契税税率是怎么回事?
答:目前,福建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但在实际房产交易中,契税常常执行1%-2%的税率,是因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住房契税视具体情况适用优惠税率。规定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6年2月1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注意:《契税法》暂未改变相关契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保持不变,切莫相信网络上关于契税上涨的谣言。
短视频平台上流转“购房契税可以到税务部门申请退税”是真的吗?
答:可能产生契税退税的情形是一直存在的,并不是最近才出台的新政,只有符合一定条件,例如纳税人应享未享受优惠政策、纳税人申报契税有误而多缴契税等情形,才有可能退税。
请勿轻信网上传播的
各种不实退税链接!
以官方渠道和信息为准!
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综合整理自厦门税务、新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