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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东城 通讯员钟大彬)昨天,市委文明办副主任、市爱心办执行副主任虞圣坚接听市长专线,解读“爱心厦门·圆梦助学”政策。目前,该项目已为首批470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两个月圆梦助学金,第二批圆梦助学名单预计9月公布。
4月底,市爱心办、市民政局启动“爱心厦门·圆梦助学”公益项目,通过“爱心厦门”专项基金给予困难家庭学子生活补助,帮助他们安心学习,更好地融入社会,成为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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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圆梦助学需哪些条件?
答:一是具有本市户籍(含原本市户籍赴外地读书的);二是应为在册困难家庭(特困、低保)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读学生;三是本人需提出申请。
2.哪些学生不纳入圆梦助学的范围?
答:一是休学、中途退学或已毕业的;二是属于脱产、函授、自考、成人高考的;三是自费择校或出国学习的;四是外地来厦就读的在校学生。
3.圆梦助学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圆梦助学的补助标准是每人每月425元,给予月生活补助,是按照我市低保标准的50%(当前低保标准为850元/人/月)发放。
4.助学金如何发放?
答:助学金采用社会化发放方式,参照低保金发放方式每月发放。
5.申请助学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是在校生证明(学费缴纳票据等);二是非在册困难家庭学生,先按照困难家庭要求认定。
作者:王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