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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专业鉴定显示,厦门海关此前查获的3把二胡的部分构件为蟒蛇皮,这也是该关近年来首次在出口货物中查获蟒蛇制品。
厦门海关在对一票出口货物查验过程中,发现其中一项货物为“二胡”,规格为“非野生”,但现场关员发现3把二胡的蒙皮带有明显蛇皮花纹,于是立即联系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最终确认部分构件为蟒蛇皮。
蟒蛇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列明的保护物种,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除已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部门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进出境。
目前,相关货物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置。
来源:“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