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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网报道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ETC智慧停车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为加快拓展ETC服务功能,推动ETC停车场景应用,更好地便利公众出行,经交通运输部同意,选定北京等27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江苏省作为省级示范区,先期开展ETC智慧停车试点工作。
通知提出多个试点主题,包括数字赋能产业融合、区域示范带动周边、ETC+车生活服务、交旅融合绿色通行、静态交通治理和省级示范区。
其中,ETC+车生活服务以便利用户为导向,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拓展ETC+智慧停车、ETC+智慧加油、ETC+智慧洗车、ETC+智慧充电、ETC+智慧景区/园区等相结合的ETC多场景服务,助力智慧交通、智慧城市发展。阳泉、合肥、池州、福州、厦门、泉州、济南、青岛、日照、南宁、重庆重点实施。
通知指出,各试点单位要结合试点主题及现状,制定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重点包括工作组织、实施内容、时间安排、预期目标等内容,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部。
通知还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ETC智慧停车试点是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重要任务。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作,组织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