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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满足百姓日常用药需求,畅通购药渠道,自2022年12月4日起,我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实施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实名制登记销售制度,同时恢复“四类药品”网络销售。
市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本市药店购买“四类药品”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不再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市民进入零售药店佩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绿码即可购药。
记者 | 孙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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