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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
已圆满落幕
“冰墩墩”“雪容融”作为
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
热度仍在持续
然而
一些商家所销售的奥运相关产品
都涉嫌销售侵权
近日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2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均属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
标志权利人许可
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1
天津市河北区英伦时尚面包店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
执法人员于2022年2月14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当事人于微信朋友圈及饿了么平台发布“冰墩墩”蛋糕预定信息,并在店内销售“冰墩墩”及“小熊猫”蛋糕。2022年2月21日,本委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2月16日及2月2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围绕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3月18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当事人于2022年2月10日在微信朋友圈及饿了么平台发布定制“冰墩墩”蛋糕信息,2月11日至2月12日共销售“冰墩墩”蛋糕14个。2月13日至14日,当事人将“冰墩墩”改为无奥运五环标志的“小熊猫”蛋糕,其“小熊猫”蛋糕形象仍为面部有闭合彩色线条的熊猫,与冬奥吉祥物“冰墩墩”形象近似,足以引人误认为是冬奥吉祥物“冰墩墩”,共销售“小熊猫”蛋糕6个。本案违法经营额共计1527.87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5000元罚款。
2
天津极果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
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
2022年3月8日,执法人员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线索对天津极果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核实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销售北京2022年冬奥会纪念品的情况。2022年3月1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围绕其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违法事实。2022年3月18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销售“冬奥传承”北京2022年冬奥会运动章、“冬奥之宝”北京2022年冬奥会重要元素纪念章、“手握前程北京冬奥会碎钞冰壶摆件”等系列北京2022年冬奥会纪念品。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所有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都需要事先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直接许可,其他无关机构无权做出许可。本案违法经营额20440.14元。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40000元罚款。
转自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