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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天津10项轻微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行政执法不再动辄“一罚了之”,有温度的执法将向市场释放温情与善意。日前,《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外公布,今后,对于市场主体首次违反《清单》内公安行政管理行为,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员主观上没有恶意,客观上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实际危害后果,且具备整改条件,公安机关将予以提醒,经提醒市场主体及时整改的,可免予行政处罚。此次公布的《清单》涉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共计10项具体内容。详见10项轻微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