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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男子列车醉酒滋事被处罚】近日,天津铁路公安处天津站派出所对在列车上醉酒滋事的一男子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2月23日凌晨2时许,吉林开往青岛北K1056次列车3车厢有旅客醉酒滋事殴打其他旅客,引起周围旅客围观,给旅客休息带来不便,接报后,天津站派出所值勤二大队高度重视,5时10分许,队长黄潇带领民警康伟公、程明浩迅速赶到列车停靠的1站台与列车乘警办理交接手续,后将当事双方带至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经约束至酒醒后调查,违法行为人王某,男,42岁。依据相关证据证实,王某因殴打他人,最终被天津铁路警方予以罚款500的行政处罚。铁路民警提示广大旅客,在您乘坐火车出行时,尽量少饮酒或者不饮酒,饮酒容易误事,不仅会给自己的出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会影响其他旅客的正常乘车,情节恶劣构成违法行为的还会受到法律制裁。(任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