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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客户端天津10月29日电(记者 白佳丽)28日,天津海事法院发布《天津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白皮书》。白皮书数据显示,京津冀海事案件以货运代理、海上运输、渔业生产和海洋环境损害纠纷为主。
天津海事法院管辖南自河北省与山东省交界处,北至河北省与辽宁省交界处的沿海港口及其海域、海上岛屿的海事、海商案件。
白皮书显示,2014年以来,京津冀海事案件数量前四位的案由分别为:货运代理合同纠纷2605件,海上货物运输纠纷1960件,养殖损害责任纠纷546件,海洋污染损害责任纠纷435件。
天津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津冀沿海港口密集分布,货物吞吐量大,海上航运繁忙,是我国北方地区重要的海上物流通道,海上货物运输和货运代理纠纷多发。另外,津冀沿海工业分布集中,海上油气开发活动强度高,海上养殖规模大,海洋生态环境和养殖权益易受侵害。海事司法肩负着维护京津冀地区海上航运和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职责。
此外,白皮书显示,天津海事法院已主动与雄安新区职能部门建立日常联络机制,与雄安新区中院签署司法协作协议,并增设雄安新区巡回审判点,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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