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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印发了《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国内首开政府机构建立破产管理人法律制度先河。据悉,这是国内首部个人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名册编制法律文件。 据了解,《办法》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了更加符合个人破产案件办理实际的管理人队伍,深圳四位一体的个人破产办理体系将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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