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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首张罚单开出,二次违规将罚200元】8月9日,深圳交警在全市开展统一大行动,交警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外卖快递骑手依规处以200元罚款,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群众予以首次违规警告、二次违规处200元罚款。10时53分许,在深南大道燕南路口,一名外卖小哥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并现场开出200元罚款罚单。这也是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实施,经过首周执法敬告期后,开出的首张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罚单。记者了解到,从7月初开始,深圳交警就在大力宣传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经过前期敬告提醒阶段,目前大部分市民都能自觉遵守规定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交警部门提醒,带上安全头盔≠戴上安全头盔,骑行时头盔应该戴在头顶,而不是一直挂在车上。同时,上路时要注意按倒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