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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张建国
“你好,这里是龙岗交警大队,我大队发现你院提请布控的机动车在平湖有行驶轨迹,我大队铁骑工作人员已将其拦截,请尽快前来交接。”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交警局龙岗交警大队联合开展布控被执行人车辆专项行动,不到10天时间成功扣车4辆,促使多个执行无果的案件迎来转机。
据了解,案件执行过程中,通过法院财产查控系统可以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进行查询并实施登记查封,使其不能办理过户、抵押及其他处分行为,从而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让、抵押车辆等转移财产行为。但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依然可以实际占有和使用车辆,难以布控和实际扣押,而不实际扣押车辆就无法通过拍卖、变卖车辆的方式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导致债权人合法权益难以实现。
为解决这一问题,近日,龙岗法院与龙岗交警大队就如何加大对被执行人车辆的路面查控力度,助推切实解决执行难、助力法院清结案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同时决定筛选一批涉及棘手案件的被执行人车辆展开联合查控行动。
为了取得预期成效,双方认真研究确定了行动方案,并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准备工作。龙岗法院将首批22辆急需路面布控的车辆清单及相应法律文书递交龙岗交警大队。龙岗交警大队第一时间对涉案车辆近期行程轨迹进行了排查,并予以深入研判分析,然后将情报推送给相关辖区中队的铁骑工作人员进行路面布控。
11月24日18时许,龙岗交警大队铁骑人员发现了一辆拟扣押的阿尔法汽车,迅速通知龙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法院工作人员半小时内赶到执行现场。随后几天,法院与交警联合行动连获成功,截至12月1日又扣押车辆3台,其中包含一台捷豹。
龙岗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动查控,几日内就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突破了以往执行过程中车辆查封易、控制难的困境,提高了财产处置效率,取得了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的双赢、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