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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8月4日电 (记者付明丽)《山西省支持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8月1日起施行,旨在发挥好财政政策引导和资金保障作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全面加强文物保护传承利用。措施共计20条,聚焦文物保护利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包括考古发掘与研究、文物保护利用、博物馆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
山西将实施博物馆纪念馆培育计划,加快建设富有山西特色的标志性专题博物馆,支持太原、大同、晋中、临汾、晋城打造“博物馆之城”。支持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定期改陈布展,每年遴选5家实施全面改陈布展的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给予补助。将文物保护科技创新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范围,重点支持文物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文物数字化保护及创新示范项目,推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和数字博物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