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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搬迁:巨大的社会变迁和生产力的自我革命(续篇)——对话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康市委书记郭青
编者按:去年11月27日,光明日报融媒体刊发了《易地搬迁:巨大的社会变迁和生产力的自我革命——对话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康市委书记郭青》一文,引起了广泛关注。安康市把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顺应搬迁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确保“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在探索建立农村新型社区管理服务、社会治理新机制和相关政策支持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安康易地搬迁服务管理创新举措”引起中央领导同志重视和肯定。记者近日就读者提出的相关问题,与郭青书记再次进行深入交流。
记者:郭书记,前段时间对您的访谈引发了各方面关注,大家惊叹于一个西部欠发达的地级市,利用8年时间,搬迁了94.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303万)的31%,这真是一个宏大的工程,这很容易让读者联想到十几年前的三峡移民工程。在您看来,安康的易地搬迁和三峡移民工程相比,有什么不同吗?
郭青:感谢大家对安康的关注。正如你所说,上次的访谈刊发后,各方面反映强烈,这更加坚定了我们继续做好“后搬迁时代”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安康的移民搬迁,8年时间搬迁了94.1万人;三峡移民搬迁工程,18年时间搬了140万,两者搬迁量都很大,相当于搬出了一个“欧洲中等国家”。
三峡移民搬迁工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工程,当时举全国之力开展实施,创造了世界工程移民史上的奇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形成了一系列适合中国国情的移民安置模式,极大地丰富了工程移民的理论和实践;安康易地扶贫搬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是实现贫困人口“挪穷窝、改穷业、拔穷根”的治本之策。无论是三峡工程的国家战略实施,还是在区域内创造性落实中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都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我们知道三峡移民搬迁工程是因为国家要修建三峡大坝,对库区范围内的群众进行易地搬迁安置,库区涉及湖北、重庆多个县乡。库区很多地方生活生产条件好,群众都不愿意搬,因此做搬迁群众的工作,是三峡工程实施的重点和难点。而安康的易地搬迁,是让群众从“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山区,搬到安全、便捷的新型社区,群众的积极性都很高,因此,绝不存在外界担心的行政命令和强行推动现象。
记者:我注意到,在安康现阶段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有个词出现频率比较高,就是“腾退复垦”。请问具体指的是什么?
郭青:腾退复垦指的是对搬迁群众原有的旧房进行腾空、收回、拆除、复垦。不少群众在腾退方面有情绪,也确实有困难:锄头洋镐、农业机械等生产工具无处放;有的老房子旁边养有牛羊、鸡鸭等家畜;还有的因为风俗习惯,家里存放着为老人准备的寿材,等等。
为什么必须腾退复垦,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法律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占新就必须腾旧。二是协议有约定。通过摸底、评选、公示等环节,被政府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的群众,需自愿签订《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协议》,协议明确了群众迁入新居后,原有住房将予以拆除,土地使用权收回并对宅基地进行复垦或生态恢复。三是现实有需要。像我们这样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并没有天壤之别,可谓相差无几。有的非贫困户甚至可能因为一场疾病、一次意外,生活水平暂时会变得比贫困户还差。如果贫困户在规定时间节点之前没有完成腾退任务,那些非贫困户对我们的工作就会有意见。因为政策都是透明的,在城里有套价值一二十万元的新房,在农村来讲已是一笔不菲的资产,非贫困户会觉得贫困户已经得到很大实惠,现在旧宅占着还不腾退,心理势必会不平衡,也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基于这些原因,我们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腾退复垦工作。
根据最新数据,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率达90%,远超省上80%的标准,位居全省第一,为2020年底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腾退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在工作推进中,我们坚持做到三条,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按照省上的政策规定,对于集中安置和腾退复垦的建档立卡搬迁对象,都有政策性补助。我们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执行标准,确保符合补助条件的搬迁群众及时、足额收到补助资金。二是积极促进就业。全方位搭建实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舞台,千方百计为搬迁群众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招引满足群众多种收入需求的新社区工厂,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搬迁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三是优化管理服务。针对生产生活资料无处存放问题,设定腾退复垦过渡期,统筹利用按规定不需拆除的连体房、社区空闲房屋以及已腾空收回暂时保留的房屋等,用于暂时存放农机具、寿材等生产生活资料。针对担心腾退后权益无法保障问题,明确腾退后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惠农益贫政策,保障搬迁群众前后享受的政策一致。针对老年人不愿搬迁腾退的问题,在搬迁安置社区规划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托管辅导中心等便民服务场所,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解决好老人和孩子就医、就学等基本公共服务问题,让搬迁的老人和孩子“先适应”“快融入”,一些搬迁受益群众不仅主动搬迁腾退,而且成为“义务宣传员”,劝说家人和亲戚进城入镇,开启幸福生活。
一些县区也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做法,比如,汉阴县出台了《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及旧宅腾退复垦奖补暂行办法》,将腾退标准和兑现方式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岚皋县试点推行“两站一所”做法,以重要物品存放站解决物品存放“难”,以农耕服务站解决生产用房“难”,以乡村殡仪所解决丧事办理“难”,等等。这些都为破解旧宅腾退难探索了行之有效的好办法,极大提升了安置社区就业和服务保障水平,促使搬迁群众安心入住、融入社区,减少旧宅腾退的后顾之忧。
记者:上次访谈中,您提到后搬迁时代工作重心是“采取系统治理措施,统筹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请问在这方面,安康最近又有什么新的做法。
郭青: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等要求贯穿到易地搬迁工作中,力求把试点探索转化为实践经验,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深入调研、系统总结验的基础上,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对接中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形成了《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在不久前召开的市委全委会上以市委一号文件下发,以期把前期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系统解决“后搬迁时代”易地搬迁安置区的管理和服务问题,推动基层治理环节关口前移,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安康特色。
文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重点回答了三个问题。一是“谁来扶”的问题。这是做好后续扶持发展的核心所在。我市搬迁群众中,贫困群众有50.9万人,占了一半以上,这部分群众的扶持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责无旁贷。落实一号文件,首先要加快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为主体、群团等自治组织为纽带、物业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基本组织构架,创新管理服务机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搬迁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合法经济利益和社会生活权益,有序促进搬迁群众适应新环境,创造新生活。二是“扶什么”的问题。从强化产业就业支撑、保障搬迁群众权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区综合治理等方面,强调扎实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并且通过大力发展新社区工厂和新民风建设,重点破解物质层面的就业增收问题和精神层面的新风塑造问题。三是“怎么扶”的问题。要求各县区在落实好文件要求基础上,根据安置区类型、规模等差异性,量化标准、细化进度,整合政策、项目、资金、人员,向安置区倾斜和下沉。尊重基层首创、引导公众参与、激励探索实践,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文件还明确了必须坚持党建引领、创新体制机制;必须坚持发展为要、拓宽增收渠道;必须坚持群众主体、尊重群众意愿;必须坚持因地制宜、遵循发展规律四条基本原则。从创新管理服务机制、强化产业就业支撑、保障搬迁群众权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区综合治理、强化保障落实措施六个方面,为推进易地搬迁安置区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制度性规范,着力解决搬迁群众在思想观念、生产方式、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哲浩、杨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