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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启动会”在沪召开。这将使金融监管与国际规则接轨进一步实现,为临港新片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注入强劲动能。
2021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部分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汇发〔2021〕35号)。2022年1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发布了试点实施细则,推动试点落地生效。
本次试点涵盖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以及2项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建设的相关要求。扩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方面,包括4项: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跨境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稳慎开放跨境资产转让业务以及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方面,包括6项:便利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取消货物贸易特殊退汇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主要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登记由银行办理。放宽资本项目汇兑限制方面,包括3项: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适度允许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匹配,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党工委副书记袁国华指出:“此次试点仅在全国4个特殊区域开展,部分试点政策在临港新片区又进一步降低了试点门槛,这充分彰显了临港新片区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的优势和作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将以这次启动会为契机,与国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一道,推动改革试点‘又快又稳’落地见效。”
“此次改革试点将会使企业投融资更加便利化,企业经营活动更灵活。”上港集团资产财务部总经理郭立仲表示,“特别是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的试点,跨境放款额度的提高,简化了账户结构,实行一定额度内的意愿购汇等等,进一步拓宽了集团的融资渠道。随着上港集团以色列海法新港的开港,以及集团境外投资项目的运营需求,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迫在眉睫,一体化资金池为企业境外资金管理提供了平台。”
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12家试点银行代表与重点客户签署了试点项目启动合作书,外汇局有关人员对试点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悉,下一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将与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共同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以高水平的实施响应高水平的开放,联合银行和园区常态化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实现政策送达“横到边、竖到沿”,推动典型案例尽快落地、成功经验加速推广。同时,将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守住金融安全底线,营造既井然有序又充满活力的试点环境。(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孟歆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