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女子境外感染改核酸报告回国被判刑 10月26日下午,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案件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款2000元。
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2020年9月12日,被告人邱某在明知自己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情况下,委托他人将自己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结果改为阴性,并用改后的核酸检测报告骗领国内的健康码。
2020年9月16日,邱某乘坐MU212航班从菲律宾马尼拉飞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后经入境防疫检测及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即接受隔离治疗。
2020年10月12日,被告人邱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庭审中,邱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崇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邱某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作出上述判决。(海报新闻记者于明效 上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