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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记者19日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现就以上4项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
上交所表示,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要求,深入推进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规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和自律监管工作,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现就以上4项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上交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上交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中心,邮政编码:200127。(记者 李静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