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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城深爱一朵花,一朵花芬芳一座城。近日,《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施行,将牡丹产业发展推向了法治化、系统化与规范化的新高度。
作为全国首部专门针对牡丹产业的市级法规,该条例以全链条、多层次的制度设计填补了相关立法空白,其所确立的“种植为基础、深加工为延伸、文旅融合为提升”的协同发展路径,如同为牡丹产业的持续繁荣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为其长远发展构筑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从“软建议”到“硬约束”
产业发展有法可依
牡丹是菏泽亮丽的城市名片。多年来,从单一的观赏到涵盖种植、研发、加工、销售、文旅的全产业链延伸,菏泽牡丹产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挑战:种质资源保护力度不足、产业标准体系不健全、政策支持缺乏连续性、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
“过去推动产业发展,多依赖于政策引导和行政推动,缺乏刚性的法律依据。”菏泽学院第一批牡丹学者特聘教授曹瑞臣说,“这部全国首部牡丹产业专项法规,不仅为菏泽牡丹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更在地方特色资源立法、文化传承与产业融合方面树立了值得深入研究的范例。”
从“政策护航”变“法治护航”
产业发展有章可循
细览《条例》内容,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极强,几乎涵盖了牡丹产业发展的所有关键环节:《条例》明确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将牡丹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并在金融服务、科技研发、用地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为产业提供了稳定的政策预期。
针对牡丹种质资源保护,《条例》规定要建立种质资源库、资源保护区,加强特色珍稀品种的保护与繁育。同时,支持牡丹种业创新,鼓励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优品种,牢牢攥住产业发展的“芯片”。
《条例》不仅关注种植环节,更着力于延伸产业链条。它明确提出支持牡丹在精深加工、保健品、化妆品等领域的科技研发与应用,推动产业从“一朵花”向“一个产业集群”的跨越。对于备受关注的牡丹籽油、花茶、化妆品等产品,将建立和完善相关标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条例》鼓励发展牡丹主题文旅、创意产业,支持举办“世界牡丹大会”“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等活动,推动牡丹产业与旅游、康养、教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以花兴城、以花惠民”。

从“单兵作战”到“系统布局”
产业发展凝心聚力
《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被业界普遍视为一场“及时雨”。
“立法让牡丹产业从自发成长迈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菏泽尧舜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磊说,“《条例》第十七条明确支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而我们已形成160余种深加工产品体系,政策将加速我们向生物医药、高端化妆品等领域延伸。”
相信在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下,菏泽牡丹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市场认可度将进一步提升。同时,《条例》的系统性法治保障,将有效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企业和人才投身牡丹产业,激发市场活力。
随着《条例》的落地生根,菏泽牡丹产业将告别以往“单兵作战”或“零敲碎打”的模式,进入一个统筹规划、协同发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菏泽牡丹产业正蓄势待发,即将绽放出更加绚烂夺目的产业之花、富民之花,为菏泽的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新的华章。
来源:中国山东网记者:赵晓路 通讯员:袁勇 潘善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