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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12月2日电 12月2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十三五’成就巡礼”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会上获悉,“十三五” 期间,山东社会救助政策覆盖面扩大,各类保障对象人数增加,困难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十三五”以来,山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救助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各项指标,在强化兜底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力精准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困难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全省低保对象达145万人
山东省民政厅提请省委省政府或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将因残疾、患重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低保范围,不断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适度放宽低保申请条件,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全省低保对象达到145万人。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4%
提请山东省政府或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发〔2016〕14号文件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转发民发〔2019〕12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积极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持续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全面签订特困人员照护协议,落实落细照护责任。全省特困人员由“十二五”末的21万人增加到现在的32.1万人,全省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了54%。
实施临时救助86.2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4.42亿元
提请山东省政府或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行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和小额临时救助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十三五”期间共实施临时救助86.2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4.42亿元。
山东省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70.9万人次
提请山东省政府或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贯彻国发〔2016〕36号文件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保障范围逐步拓展,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截至11月底,全省共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3.06万人,较“十二五”末增长18.6%;全省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70.9万人次,较“十二五”末增长84.8%。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山东省社会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城乡保障水平更加均衡,困难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推动完善了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山东省城乡低保标准由“十二五”末的每人每月472元、283元增长到现在的732元、560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9.2%和14.6%;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由1.67:1缩小到1.31: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现了由按供养方式确定供养标准到按个人自理状况确定供养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752元、484元分别增长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009元、777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0.3%、17.1%。
临时救助标准由过去分别按城乡低保标准的3-6倍确定,调整为统一按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确定,实现了城乡临时救助标准的统一和提高。(文/图张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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