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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摄
2020年7月31日,四川会理县首例涉黑集团案件宣判,随着主要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和唐某某获刑25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2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这个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集团被连根拔起。这一案件的破获也打响了会理县扫黑除恶斗争的第一枪。
10月27日,四川省公安厅在西昌组织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通气会,会议对包括这一案件在内的3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2018年3月,会理县公安局接到四川省公安厅扫黑办指令,要求对以罗某某为首的团伙涉嫌违法犯罪的举报线索予以核查。会理县公安局接到该线索核查任务后高度重视,立即组建线索核查小组开展了大量摸排工作,收集、固定了相关证据。
经核实,以罗某某为首的团伙涉嫌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明显涉黑涉恶犯罪特征。2018年4月11日,经凉山州公安局和会理县公安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案件办理需要,从刑侦、法制等实战大队和派出所抽调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20余名民警成立了“4.11”专案组。
2018年8月1日,通过集中收网、突击审讯和缜密侦查,在全面廓清案件涉黑性质的四个特征基础上,经专案组领导研究同意,决定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
随着案件的深挖细查,罗某某称霸一方,非法谋取经济利益,扩大非法影响,利用“社会名气”、宗亲纽带关系先后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逐步形成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实施及组织成员个人实施的各项犯罪事实共达45起,实施的违法事件共达22起。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及案件广。
在这一案件顺利移送审查起诉后,警方还将“打伞断血”工作持续向纵深推进,办理了“赵某某等人违法发放贷款案”和“唐某某等人恶势力集团案”等一系列衍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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