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近日,记者从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获悉,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乐都区人民法院始终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强大动力。聚焦群众关切的实事,以“零容忍”态度开展执行攻坚,用真金白银回应民生期盼,累计为6家企业法人、67名自然人发放借款、工程款等执行案款348万元。
据了解,在执行工作中,针对借款纠纷、工程款拖欠、购房款返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乐都区人民法院开辟“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绿色通道,整合精锐执行力量,综合运用线上查控、线下调查等手段,精准锁定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为确保案款快速到位,乐都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打出“查、控、扣、罚”组合拳。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方位摸排,对拒不履行义务的主体,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针对涉企案件,创新“柔性执行”与“刚性惩戒”相结合模式。在对348万元案款执行期间,法院执行人员奔赴各地,从立案到执行到位,10余次现场协调、30余次电话沟通,跨越千里调查取证,终于将300多万元工程款执行到位,将拖欠近两年的务工费发放到了劳动者手中。
同时,乐都区人民法院始终将农民工的“烦薪事”视为“心头事”。持续开展涉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行动。面对恶意欠薪行为,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查封、冻结、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形成强大法律震慑。
看着手机里的到账提醒,赵师傅眼眶泛红:“感谢法官们,不然我们的血汗钱真就打水漂了!”这笔饱含司法温度的款项,切实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也让公平正义真正走进了百姓心坎。
“每一笔执行款的发放,都是群众对司法信任的见证。”乐都区人民法院执行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健全涉民生案件执行长效机制,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行透明度和公信力。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万玛加、王雯静 通讯员王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