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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通报《青海省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背景意义、过程及主要内容。
盐湖资源是青海省的第一大资源,也是全国的战略性资源。统筹推进盐湖资源有序开发,加快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力量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青海省已于2001年制定出台了《青海省盐湖资源开发与保护条例》。此次制定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是在原条例的基础上,采取废旧立新方式进行的一项立法。
《条例》分为总则、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科技创新、要素配置、服务保障、附则七章,共四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的原则、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明确绿色发展的重要要求、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明确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素配置、明确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保障。
《条例》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坚持生态优先,明确生态保护新要求;突出绿色发展,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推动创新赋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新突破;强化要素保障,激发产业发展新动力;优化营商环境,厚植产业发展新优势。
据介绍,2024年7月25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台《条例》,填补了长期以来青海省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缺乏地方性法规引领的空白,为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提供了法治遵循和制度保障。《条例》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王雯静、万玛加 通讯员万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