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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青海省通过进一步提升水资源管理效率、提升河湖监管能力、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和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等举措,全省水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强化,其中,水资源“三条红线”指标连续11年完成国家控制年度目标,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加快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发挥了水利作用。
2023年,青海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为重点,强化取用水监管,健全责任考核制度,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去年全年,省级征收水资源费5.03亿元,创建节水载体成果丰硕,西宁市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24个县(区)被水利部命名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水资源管理不断提质增效。
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搭建“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林草长”协作机制,“流域+区域”协同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全省15980名河湖管护员基本实现与森林、草原、湿地管护员岗位整合。并大力推进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和“四乱”问题整治,扎实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推进16条(个)幸福河湖建设。
同时,落实水土保持资金3.24亿元,治理水土流失565.41平方公里,防治人为水土流失21.5平方公里。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66项,疑似扰动图斑现场核查418项、自主验收报备38项,水土流失防治持续加强。
此外,积极推动节约用水、小水电清理整改等专项行动,推进引大济湟工程受益区范围内西宁市城市供水地下水源置换工作,推进年度小水电清理整改,加快南川河等3条河流母亲河复苏行动,持续做好湟水、格尔木河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完成7个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6个水源地评估为优,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记者 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