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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青海省林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青海省开展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工作情况,青海将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试验区建设任务。
为破解保护与发展难题,深化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今年7月14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印发《青海省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以创建草原综合改革试验区为牵引,深化草原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草原重大制度,实施草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加强草原资源管理,提升草种业发展,推进草原合理利用,不断夯实草原监管和监测工作基础,促进草原生态状况改善、服务能力提升、农牧民增收、草原地区绿色可持续发展。
青海是我国五大牧区之一,草原面积仅次于西藏、内蒙、新疆,居全国第四,草原是青海面积最大的生态系统。根据国土第三次调查数据,青海省有草地面积5.92亿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6.67%,占全国草原面积的14.92%。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5.5亿亩,占全青海省草地面积的92.89%;人工牧草地和其他草地面积分别为133.65万亩和4076.7万亩。
“草原是青海省生态的主体,也是广大农牧民赖依生存的家园。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不断加速,草原生产方式和保护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草原保护与发展间矛盾日益突出,对草原资源监管、生态保护修复、绿色发展等提出了新要求。”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试验区建设分两年推进,到2023年底,各项建设任务整体推进,完成健全草原资源保护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修复科学化治理模式、建立草种繁育稳定高效供给机制、探索草原可持续利用新模式、巩固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建立健全草原监测评价体系等6项试验区创建具体任务,探索建立一批草原保护发展的机制和制度等成果。到2024年底,完成14项试验区创建具体任务,进一步深化试验区创建,验证创建成果,全面评估和总结建设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上升为国家政策的经验模式。
(光明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李春剑 记者王雯静、万玛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