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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3月,我们对全县所有农牧户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排查,经乡镇排查上报及相关部门信息预警比对,已确定监测对象332户1446人,其中271户1252人已落实帮扶措施,及时消除了返贫致贫风险。”囊谦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蒋树威说。
自2021年以来,囊谦县始终坚持将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重要举措,围绕“四个不摘”要求,不断探索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法路径,在工作责任、预警监测、核实认定、结对帮扶、风险消除等方面,强化工作制度落实,扎实推进全县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做到了有效防范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确保了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
建立工作机制, 压实防返贫致贫责任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点之一。近年来,囊谦县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制定《关于建立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工作方案》《关于开展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问题排查“回头看”的通知》等文件,《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流程图》及时上墙,形成一整套从源头发现、核实研判、识别纳入、精准帮扶、巩固提升、稳定销号的工作机制。同时,县乡指导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驻村干部和包村干部(简称“四支队伍”),扎实细致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让帮扶干部、农牧民群众知晓如何监测、怎么帮扶、何时销号等问题,进一步织密织牢防返贫监测网,做到监测帮扶工作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开展常态化走访,尽早发现监测对象
常态走访,结合日常工作走访,及时掌握农牧户情况,尤其是因大病、因意外事故、因学、因灾等原因导致的困难户,及时申报村级,由村级组织“四支队伍”入户调查核实和分析研判,同时建立走访台账。定期摸排,对农牧户自主申报、乡镇审核上报的人员信息,县级组织相关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再次组织人员入户核实,同时坚持常态化的定期不定期入户核查。集中排查,全县按照阶段性工作要求,开展全面集中排查和“回头看”,分析研判,对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条件的,按照程序及时识别纳入、落实帮扶。
及时分析研判,准确认定监测对象
在核查程序上,对各个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针对农牧户自主申报情况,采取“村级初审、乡镇级审核、县级审定”的办法。村两委收到问题线索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四支队伍”入户核实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讨论研究,提出初审意见上报乡镇。乡镇级收到各村初审名单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县乡村振兴局审定。县乡村振兴局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组织乡镇及时采集录入国扶办系统。
实施分类结对,精准施策帮扶措施
对预警监测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家庭实际情况,采取一户一措施,做到精准帮扶。针对有劳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对象,无产业增收项目的,由县农牧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落实产业扶贫政策;针对无就业门路的劳动力,由县人社局通过培训、转移就业等方式,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针对“两不愁三保障”短板问题,对住房有安全隐患家庭,由县住建局鉴定,符合条件的即时纳入,限时改造;对家庭患有大病的,由县卫健局、医保局落实健康医疗政策;对困难家庭学生,由县教育局落实相关资助政策,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对安全饮水有隐患的农牧户,由县水利局限期落实饮水安全提升工程;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由县民政局落实兜底保障政策;针对其他暂时无法落实措施或者落实措施未化解致贫返贫风险的,县工青妇等部门通过对接社会力量,多渠道综合施策,集中化解致贫返贫风险。
严格消除审批,规避各类风险隐患
由“四支队伍”组成的核实评估小组,入户开展调查核实,综合分析提出是否可做风险消除标注的初步意见,同时确保农牧户签字认可。召开“村两委”会议,对拟做风险消除标注对象进行逐户分析研判,确定风险消除对象,公示后逐级上报乡镇、县级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上报的拟风险消除对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县级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及时进行风险消除批复,并组织乡镇在防止返贫系统中进行风险消除标注。
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针对防返贫监测落实情况,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成立督导工作专班,通过现场提醒、定期通报、约谈问责等常态化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乡镇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追责问责。通过问题督导,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各项工作推动了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囊谦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三江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