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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就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序保障疫情期间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进行再部署。
要求各地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强化属地就医管理,有序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尤其要保障群众急危重症和特需就医需求。进一步明确涉疫地区医疗救治服务,要求各地确定本区域至少1家涉疫医疗救治医院,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保障集中隔离点、中高风险地区等患者就医需求。
要全面做好患者分类救治转运工作。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按照就近、就便、救急和属地原则,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查验患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急诊除外),安排专车“点对点”接送至涉疫医疗救治医院。其中急性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创伤、急产等急危重症患者,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接送至涉疫医疗救治医院;
集中隔离点、闭环管理和居家隔离人员:由隔离点或单位、社区工作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安排专用车辆就近接送至涉疫医疗救治医院。其中急危重症患者由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接送至涉疫医疗救治医院。
明确省级涉疫综合性医疗救治医院共3家:
分别为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重点收治各地转诊患者;
明确省级涉疫急危重症医疗救治医院共8家:
分别为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青海省交通医院、青海省妇幼保健院、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重点收治急危重症和特需患者。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万玛加、王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