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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省4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62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3.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历史性解决,与全国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2196元增加到2020年的10504元,年均增长36.8%,比全省平均增幅高27.6个百分点。30.2万贫困群众饮水安全得到巩固提升,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道路硬化率、客车通达率、光纤宽带率均达100%,1622个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全部并网发电,大电网覆盖和离网光伏能够满足脱贫群众用电需求,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8.8%,乡村面貌发生根本性改变。”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宝恩介绍。
在这场波澜壮阔的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1.49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深耕基层,带领群众摆脱贫困,走向幸福生活的康庄大道。青海省涌现出了一大批实绩过硬、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45名先进个人、35个先进集体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互助县班彦村荣获“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
2016年之前,班彦村的五社、六社村民,还散住在沙沟山山梁沟坡间,以耕种几亩薄地为生,搬下大山是唯一的出路。如今的班彦新村坐落于省道旁,柏油马路通向家家户户,太阳能路灯沿着道路一字排开,篮球场、文化休闲广场一应俱全。“现在,我们家家户户都有自来水、天然气、电热炕,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呐!”省级非遗传承人、班彦村盘绣园负责人张卓麻什姐说。
脱贫以后,今后的发展怎么办?2021年以来,青海将“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历史性转移,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点工作。各级乡村振兴局陆续挂牌成立,调整加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新一轮向1716个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5221人。
“我们建立了‘241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80.6%的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总体可控,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继续加大产业和就业帮扶力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比重达50%以上,且逐年提高,去年实现20.8万脱贫群众和边缘易致贫群众稳定就业。脱贫地区群众和脱贫人口收入持续提高。”谢宝恩说。
据统计,2021年青海省脱贫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801元,较上年增长12.3%,高于全省农牧民收入增幅2.1个百分点。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05%,脱贫群众基本医疗参保率、农村牧区基本住房安全保障率均达100%。(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万玛加王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