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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青海省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引领,全面优化保护地体系,109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79处,保护地面积增加3.41万平方公里;严格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系统开展林、草、湿、荒治理修复,森林覆盖率达7.5%,森林蓄积量增加到4993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7.4%,湿地保护率达64.3%,林草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青海省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共完成国土绿化141万公顷,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沙化土地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依托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退牧还草、祁连山生态保护和治理及退化草原人工种草修复试点等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和项目,累计封育草原3300万亩,改良退化草原1650万亩,防控草原有害生物13995万亩。青海省草原生态持续恶化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草原生态状况和生产能力持续提升,2020年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7.4%,比2015年提高3.8百分点,鲜草产量12085万吨,比2015年提高2.4百分点。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海平介绍,根据《青海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到2025年,青海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物多样性将得到全面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8.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530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8.5%,湿地保护率不低于66%,国家公园占自然保护地面积比例不少于70%,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35万公顷。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重点领域,做好深入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持续推进保护‘中华水塔’行动、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全面推行森林草原湿地休养生息、着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和文化振兴、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深化林业草原改革、创新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基础支撑与保障能力建设等10项重点工作。”赵海平表示。
据了解,2021年12月24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从生态安全、生态惠民产业、生态公共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4方面,规划了11项目标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2项,为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其余各项为预期性指标,主要包括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国家公园占自然保护地面积比例、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的要求,优化构建三江源、祁连山、柴达木盆地、青海湖流域和河湟谷地等5大生态板块的林业草原保护发展格局。结合林业草原保护发展重大任务,明确了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保护、湿地保护恢复、荒漠化防治、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惠民、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支撑保障等9项重点工程。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万玛加 王雯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