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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西宁市城东区204家药品零售企业,配发统一监督信息公示牌。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经营单位遵纪守法意识,推进药品零售行业规范管理、诚信自律,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和放心的消费环境,近日,省药监局统一规范、重新制作了药品零售企业监督信息公示牌,免费发放给全省2000多家零售药店,督促药店有效证照证件全部上墙公示。
公示牌内容包含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等证照信息;公示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信息,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诚信自律,切实履行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公布质量监管、消费维权、价格监督等统一投诉举报电话12315,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
省药监局要求,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进一步落实“规范管理、诚信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筑牢质量意识,持续强化质量管理,落实落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要求,全力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药品零售企业代表就规范管理、诚信经营及疫情防控工作做出郑重承诺,表示将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控药械进货渠道管理,杜绝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严防假劣产品借机流入市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积极组织货源,保障防疫药械的市场供应;坚持明码标价,不哄抬价格、不囤积居奇、不价格欺诈、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强化延伸服务,方便患者就近购药,多途径提供药事服务,引导和提醒疑似症状消费者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记者 彭娜 实习记者 张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