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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2020年11月18日18时许,青海省贵德县河阴镇某村村民魏某在贵德县旧汽车站门口,用手机拍摄县医院医护人员出诊视频,并在视频中称“贵德县出现肺炎疫情”,发送至两个微信群,后该视频广泛传播。
贵德县公安局发现该视频后,迅速对该视频真实性进行调查,并与县人民医院核实,2020年11月18日下午17时许,贵德县人民医院接县卫生健康局电话称:我县有1名从武汉返贵人员,要求医院马上派遣医护人员赶赴县疾控中心,参与可疑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贵德县人民医院派出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到达疾控中心后,对可疑人员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可疑人员石某,于11月18日从武汉返贵,排查出石某及其密切接触人员5人,11月19日00时石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贵德县人民医院为进一步核实检测结果,将石某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新冠病毒抗体和核酸检测采样送至省疾控中心进行复检,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违法行为人魏某2020年11月18日18时许驾驶本人所属出租车(车牌青ET3***)至迎宾西路三岔路口,看到一辆救护车停在路边,车旁边站着两名穿防护服的医护人员,魏某拍摄小视频,视频中说“贵德发现新冠肺炎了,明天大家口罩戴上”,并发到亲友微信群,之后被微信群中的成员转发,该视频迅速广泛传播。
依据魏某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等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魏某行政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