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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持有使用假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依法扣押假币23700元。
2020年12月3日,海晏县三角城镇派出所依法查处一名持有使用假币的违法行为人耿某某,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通过对耿某某的活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认为此人有再次实施持有使用假币的违法犯罪行为。12月8日,耿某某拘留期满释放后前往西宁市,12月9日,该局民警在巡逻中获悉,耿某某再次来到先前入住的海晏县某宾馆房间内,形迹十分可疑,便依法对其进行检查,发现耿某某随身持有面值100元的假币共237张,总面额23700元。经讯问,耿某某对持有使用假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海晏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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