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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为切实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捞等各类危害水生生物资源行为,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取得扎实成效,近日,青海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组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整治行动。
为确保此次统一清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并成立了由青海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强任组长,厅治安总队何永奎专员、张海宁总队长、范培友副总队长为副组长的行动督导小组,分别对海北州、海南州两地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长江流域范围内餐饮场所、重点水域、旅游市场等场所,检查是否存在猎捕工具、电鱼工具、捕鱼网等非法捕捞工具,是否储存非法捕捞的相关渔获物,同时清查人员向经营业主宣传禁渔政策、滥捕乱捞对环境资源造成的严重影响。
行动中,全省共出动公安、森林、渔政、市监执法人员780余人,执法车辆150辆,期间检查餐饮场所270家,农家乐83家,提供餐饮的大型酒店64家,查封非法加工湟鱼场所9家,共发放禁捕通告5400余份,宣传手册800余份,查获疑似青海湖湟鱼共计164公斤,用于捕捞的渔网20盘,橡皮艇1艘,现均已移交当地渔政执法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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