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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青岛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青岛市将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领导保障等方面开展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由检察机关主导推动,转变为多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实现社会支持资源集约高效、共建共享,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与违法犯罪预防难题。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底开始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2021年10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中央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截至目前,青岛市两级检察机关已培育14家司法社工组织,累计服务120余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