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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让七个子女给我交房租。”老人向法官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瞬间凝固了整个法庭。这样的语言我们常在电视剧中听到,如今在实际审判中重现,让法官深思,更让旁听人员沉思。
近日,固原市原州区法院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原告生育了七个子女,在老人耄耋之年,竟因无人赡养,无奈走上法庭。
原告张某于1930年出生,生育了五子两女。两年前丈夫去世,给原告留下一套不足50平米的房屋独自居住,但是原告年老,无经济来源,众多子女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履行照顾原告的义务,故原告将七个子女告上法庭,表示愿意独自生活,但要求七个子女支付赡养费。
经调解,法官考虑老人年事已高,独自生活有众多不便,且有隐患,应当随任意一个子女生活,其他子女尽其应尽的义务。故在征得七个子女同意的情况下,给原告做工作,改变其独自生活的诉请,法官耐心劝解,细致讲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原告选择和四子共同生活,由其他子女每月尽其应尽的义务。
法官面对此类案件,不只是简单解决当时的诉求,还要从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出发,教育引导不尽赡养义务的成年子女,主动履行赡养义务,深入推动敬老、孝老良好美德代代相传。
【来源:原州法院】